
2026-10-12 1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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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0日,四川省昭觉县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第二次)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发布。 该项目新建 1x600t/d 机械炉排炉式垃圾焚烧炉、1x12MW 凝汽式汽轮发电机组。配套建设烟气处理、排渣、垃圾渗沥液系统等辅助设施 ;建设焚烧主厂房、中控楼、汽轮发电机房、泵房、升压站、飞灰稳定固化养护间、综合楼等,总建筑面积 17793.04㎡。 招标范围: 本工程承包人的投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昭觉县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红线外 1 米以内垃圾发电的生产生活设施系统,包括但不限于设计、重要设备采购、施工准备、土建和安装施工(含本项目红线外 1 米内所有涉及 的建筑、结构、钢结构(按暂估价相关规定处理)、幕墙、采暖、通风、给排水、消防、屋面防水、 厂区管沟、装修(不含二次精装修、装饰)、道路、围墙、工艺设备设施及 管线、电气、仪控、安防、办公及生活设施系统等,包含绿化和场平护坡工程)、调试(包括分系统调试、整套启动试运调试)、72+24 小时试 运行、性能质量保证、修补缺陷、保运,配合竣工验收、结算等工作; 配合完成地方质检、电力质量监督检查、并网手续、消防、安全、环保、 职业健康、水土保持、特种设备备案等相关手续的办理。 昭觉县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第二次) (项目名称)设计施工总承包 / 标段 招标公告 公告如下: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昭觉县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第二次) (项目名称)已由 凉山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凉发改环资〔2024〕37号、凉发改环资〔2026〕33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昭觉东方中恒生物质能发电有限公司 , 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及银行贷款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昭觉东方中恒生物质能发电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 凉山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凉发改环资〔2024〕37号、凉发改环资〔2026〕33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 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四川中弘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昭觉县竹核镇; 2.2 建设规模:新建 1x600t/d 机械炉排炉式垃圾焚烧炉、1x12MW 凝汽式汽轮发电机组。配套建设烟气处理、排渣、垃圾渗沥液系统等辅助设施 ;建设焚烧主厂房、中控楼、汽轮发电机房、泵房、升压站、飞灰稳定固化养护间、综合楼等,总建筑面积 17793.04㎡. 2.3 招标范围: 本工程承包人的投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昭觉县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红线外 1 米以内垃圾发电的生产生活设施系统,包括但不限于设计、重要设备采购、施工准备、土建和安装施工(含本项目红线外 1 米内所有涉及 的建筑、结构、钢结构(按暂估价相关规定处理)、幕墙、采暖、通风、给排水、消防、屋面防水、 厂区管沟、装修(不含二次精装修、装饰)、道路、围墙、工艺设备设施及 管线、电气、仪控、安防、办公及生活设施系统等,包含绿化和场平护坡工程)、调试(包括分系统调试、整套启动试运调试)、72+24 小时试 运行、性能质量保证、修补缺陷、保运,配合竣工验收、结算等工作; 配合完成地方质检、电力质量监督检查、并网手续、消防、安全、环保、 职业健康、水土保持、特种设备备案等相关手续的办理; 本工程附总平面布置图,承包人可以优化项目总平面布置图,总体原则为主厂房及各单体布置位置相对紧凑,布局合理,相关功能区临近,在满足项目要求前提下投资造价较节约。优化设计后的项目总平面布置图 须经发包人审查和确认后,方可按优化后的总平面布置图进行设计;即使发包人确认同意承包人优化总平面布置,施工结算价格不应超过合同价格。 2.4 标段划分:1个标段; 2.5 计划工期:400日历天; 2.6 质量要求: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设计规范要求;施工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7 其他:/。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 施工单位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设计单位应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含)以上资质 ,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业绩要求:(本项为多选) ☑ 设计业绩要求:近年( 2023年01月01日 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 已完成 不少于 1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生活垃圾焚烧发电设计业绩(设计业绩需包含施工图设计工作,可为勘察设计或设计施工总承包或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的设计业绩,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设计单位提供) 。 ☑ 施工业绩要求:近年( 2023年01月01日 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施工 不少于 1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15000 万元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或工程总承包业绩(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施工单位提供) 。 □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 □ 由设计负责人兼任 ☑ 由施工负责人兼任, / (业绩要求),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1.4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动力) ,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3.1.5施工负责人(建造师,下同)的资格要求: 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一级 (注册专业)(级别)建造师,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 □ 设计单位 ☑ 施工单位,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不超过4家,联合体牵头单位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牵头单位应为施工单位。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3、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如组成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报名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报名。4、若为联合体投标,施工业绩由联合体施工牵头单位提供,设计业绩应由联合体设计单位提供。 □ 3.3 本次招标范围中施工部分的工作仅面向中小企业发包(其中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的企业均不属于中小企业。若为联合体投标的,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中职责分工为承揽施工工作的所有单位均应属于中小企业)。具体标准以《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的“建筑业”划型标准为准,投标人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除技术复杂、存在特殊要求外,我省依法必须招标的国家投资工程,施工部分招标控制价在3000万元以下的,应勾选此项。)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6年10月11日 开始登陆四川建设网(/)进入“电子招标”栏目,通过“凉山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登录入口”凭单位CFCA数字证书登录,登录并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技术资料等)(联系电话:028-85569858)。 4.2 招标人不提供招标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6年11月02日 09时00分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 |